越南加大对国家创新中心的激励力度
什么是 NIC?
NIC 的成立是根据 2019 年 10 月 2 日第 1269/QD-TTg 号总理决定宣布成立的。该实体是计划和投资部下属的公共非企业单位,致力于支持和培育创业和创新生态系统。其最终目标是推动越南以科技发展为基础的增长模式转型。
该中心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综合创新生态系统的平台,也是创新企业的支持基础。它在灵活的机构测试环境中优先考虑技术转让、研发 (R&D) 和商业化,确保在区域和国际上的竞争优势。
除了位于河内市中心的总部外,NIC 还在位于该市郊区的和乐高科技园区设有一个部门。未来,还会有更多单位预计将在其他地区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心的宗旨。
97号令的实施条款
97号令自宣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因此,自本法令起,以下法令和条例不再有效:
- 政府于2020年8月21日颁布的第94/2020/ND-CP号法令,概述了NIC的优惠机制和政策;
- 第94/2020/ND-CP号法令第113条31/2021/ND-CP,日期为 3 月 2021 年 2 月 26 日,详细说明并指导了《投资法》各项条款的实施。
在 NIC 单位运营的实体的优惠政策
根据第 97 号法令,在 NIC 单位运营的个人和组织有权享受有关劳动力、投资信贷、土地和资金政策的各种激励措施。
劳动力 激励措施
在NIC单位工作的外国人无需在当地获得工作许可以下情况:
- 与国家中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担任越南工人无法根据中心需要填补的管理、行政、专家和技术职位;
- 与NIC单位的组织和企业签订越南工人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无法担任的管理、执行、专家和技术职位的劳动合同时。
根据上述规定核实外国工人免予工作许可证的程序应遵循法律要求。
投资信贷激励
投资项目 入驻国家中心单位的创新型企业和中心投资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贷款条件的,可享受国家投资信用贷款。
创新型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可以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贷款和贷款担保企业登记和工业产权设立
在国家投资委员会单位登记设立企业的合格实体将在企业登记机关收到有效登记档案后一个工作日内收到企业登记。此外,这些实体将根据要求优先提前完成工业产权设立程序。
其他优先政策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单位的个人和企业可以受益于以下优惠机制和政策,包括:
- 动员和确保国家研究和创新计划以及国内外企业、组织和机构的资金支持。 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知识产权、技术来执行想法科学、新商业模式以及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商业模式;
- 依法享受优惠机制、政策和简化的行政手续,促进创新创业活动。
国家创新中心各单位对潜在企业的服务和支持
服务
国家创新中心提供符合其职能和目标的公共职业服务, 包括:
- 孵化和业务支持:为初创公司和研发驱动型公司提供工作空间、技术基础设施和指导;
- 组织服务:与中心主要技术部门相关的培训、研究和出版物;
- 创新和技术咨询、网络和推广服务 初创企业:国内和国际网络、活动组织、投资者牵线搭桥;
- 基础设施便利化:共享实验室、测试设施es、设计工具和协作工作空间;
- 辅助服务:现场住宿和其他创新支持活动;
- 与中心目标相符的其他服务。
可能的支持
第 97 号法令规定,NIC 单位有义务为在这些设施内运营的初创企业、创新企业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
- 促进与研究、投资、业务活动以及产品和商业化相关的行政程序 服务;
- 协助办理入境签证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 促进投资机会并连接创新和创业生态系统;
- 在中心内设立办公室、科研生产场地、技术示范区、检测检验实验室以及其他必要的设施和公用设施。
Est设立国家创新基金
国家信息中心被授权根据商业模式设立国家创新基金(NIF)。其宗旨是调动资源,监管创意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赞助和投资创新和创意创业公司。
NIF按照市场原则运作,承担风险,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该项目的成立及其章程和运营条例必须得到财政部长的批准。
结论
第 97 号法令为越南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和创新企业提供了转型机遇。通过在 NIC 单位内提供精简的流程、财务支持和有利的监管环境,该法令鼓励在不断变化的市场格局中实现增长、创造力和竞争优势。利用这些激励措施的企业可以为未来的成功做好准备并做出贡献越南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