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实施全球最低税收:第 236 号法令
2023 年,越南发布了第 107/2023/QH15 号决议(“第 107 号决议”),引入了与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全球规则 (GloBE) 相一致的额外企业所得税 (CIT),并以全球最低税 (GMT) 作为主要机制。
为了实施第 107 号决议,政府发布了第 236 号法令,其中规定了越南的 经合组织第二支柱倡议下的 GMT 框架。该框架以两项关键规则为中心:收入包含规则 (IIR) 和合格国内最低补充税 (QDMTT)。
虽然最终法令保留了早期草案的结构,但它进行了澄清,以确保与经合组织指南保持一致并在解释上具有更大的一致性。虽然第236号令于2025年10月15日生效,但其规定从2024财年追溯适用,要求企业及早做好准备,强化合规体系。
经合组织:越南立法实现过渡性要求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经合组织的过渡性合格立法中央记录将越南列为 IIR 和 QDMTT 框架被认为符合必要标准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越南的 QDMTT 框架也符合安全港机制的资格。
第 236 号法令中关于 QDMTT 和 IIR 的重要规定
一般规定
IIR |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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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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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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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初始阶段排除QDMTT
附加税 在跨国企业集团实施国际投资活动的初始阶段,越南的 QDMTT 设置为零,前提是:
- 跨国企业集团在不超过六个司法管辖区拥有常设机构;
- 所有 c 中所有 CE 的有形资产总账面价值国家(不包括参考管辖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此项豁免有效期为自跨国企业集团属于 GloBE 规则范围的第一个财政年度起的五年内。跨国企业集团在最初属于 GloBE 规则范围的第一个财政年度持有最高有形资产总值的司法管辖区。
QDMTT 安全港
如果某个司法管辖区的 QDMTT 满足 QDMTT 安全港的条件,则该司法管辖区的跨国企业集团在 IIR 下的附加税将被视为零,如下所示: BEPS 包容性框架概述了这一点。否则,如果跨国企业集团在该辖区不需缴纳QDMTT,或者该辖区税务机关无法对相关CE征收QDMTT,则该充值税额不能免除。
IIR充值税排序规则
IIR充值税沿着母链按照优先顺序适用,beginni首先是 UPE,其次是部分控股母公司 (POPE),最后是中间母公司 (IPE)。
第 236 号法令如何改变越南的财务会计标准
IIR | ||
会计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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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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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用于确定 QDMTT 金额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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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和备案要求
通知 关于备案CE和范围内CE的任命
跨国企业集团必须通知备案CE的任命,并使用01/TB-DVHT表格提供范围内CE的名单。该通知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30 天内提交,可以直接提交、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交易门户提交。
税务机关在哪里提交a 通过02/TB-DVHT表格提交CE,指定实体必须在指定之日起10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01/TB-DVHT表格。
税务登记
指定的提交CE必须使用01-DKTD-DVHT表格完成税务登记,以获得用于纳税申报和缴纳的10位税码 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财年结束后 90 天。
对于 2024 年财年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结束的跨国企业集团,截止日期为该法令生效之日起 90 天,但不得晚于法定报税截止日期。提交必须通过电子交易门户进行。
报税和缴税
对于 QDMTT,报税 CE 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12 个月内完成报税和缴税。提交和付款均通过电子交易门户进行。
对于 IIR,截止日期有所延长到财政年度结束后 15 个月,第一年实施的时间更长,为 18 个月。提交和付款也通过电子交易门户进行处理。
每种情况的详细程序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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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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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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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财务会计准则差异造成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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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E Informa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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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准备 UPE 合并 FS 的每个 CE 的报告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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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E的综合FS | 不适用 | ConsolidaUPE的ted FS;和 原始或副本版本 |
跨国公司的要点
随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现已承认越南符合必要标准,第236号法令标志着改善该国税收环境和应对全球税基侵蚀问题的关键一步。不过,企业应注意几个关键点,包括:
- 提交备案CE任命通知书和范围内CE名单的截止日期已过,建议立即采取行动以确保合规;
- 对于税务登记,指定的备案主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值得注意的是,2024 财年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结束的跨国企业集团可以享受自该法令生效之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 90 天的延长期限,但不得迟于法定报税期限。
(1 美元 = 0.86 欧元))





